为国安通缉女儿处理财产 港人遭裁定罪名成立
(法新社香港11日电) 香港一名男子因为协助遭警方国安处通缉的女儿处理财产,结果遭警方依国安条例起诉,今天遭法院裁定罪成,成为相关罪名首例。
被告为郭贤生,68岁,女儿叫郭凤仪,现居美国。香港警方年前指郭凤仪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而予以通缉。
去年5月,警方国安处逮捕了郭贤生,指他涉嫌协助郭凤仪更改保单内容,以及企图提取保单结余,其后依国安条例的「企图处理潜逃者财产罪」起诉他。
据报导,西九龙裁判法院今天裁定郭贤生罪名成立,押后至2月26日判刑,期间被告需要收押;这是香港首次有人因为协助警方国安处通缉犯而遭起诉及定罪。
郭凤仪生于香港,早年在港读书,高二转到挪威留学,其后再到美国纽约大学就读新闻与哲学。
2019年香港爆发「反送中」运动,郭凤仪曾发起「全球登报众筹计画」,并参与匿名网路联络及活动,之后前往美国居住。
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期间,郭凤仪曾以「香港民主委员会」要员身分在外国出席会议及活动,并会唔外国政客及政府官员,请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「制裁」、封锁及采取其他行动。
2024年12月24日,保安局根据国安条例通缉郭凤仪,指她是「指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」。